学员在参加教练认证考试(ICE)并作为教练候选人接受评估之前,应具备与该认证级别相称的划桨技能、技术知识、救援能力、教学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 本课程旨在培养教练仅使用坐式皮划艇(SOT)教授学员,课程大纲应突出这一限制。学员应理解,救援带甲板皮划艇需要额外的、单独的指导。
候选人必须展示其教授完整课程大纲的能力;在开发研讨会和认证考试期间,将通过每个类别中至少两次授课演示(一次预先准备,一次即兴)进行评估,据此评定其整体教学能力。
强烈建议考生使用《技能评估与指南》文件进行备考,并明确成功完成认证课程所需的所有必备技能。所有考生必须能够演示、示范、教授并解决该文件中所有技能的相关问题,方可通过认证考试。
注: **本认证并不涵盖一级课程《皮划艇入门》的所有标准,因此仅凭此认证,教练尚不具备教授该级别课程或“皮划艇静水安全与救援”技能课程/评估的资格。 ****
讲师发展研讨会(IDW)与讲师认证考试(ICE)组合课程——至少3 天(24小时)。
河流中难度等级为I级及以下的急流。
急流等级包括难度范围上下两端的急流,分别标记为“-”和“+”。
6 名教练候选人:1 名教练培训师;若有额外的合格助理,比例可为 10:2。允许的教练候选人人数上限为 10 人。
更多详情,请参阅《SEIC 政策手册》第 7 章。
本认证课程可由持有 ACA 2 级:河流皮划艇基础(或更高)认证的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