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学员在参加教练认证课程(IDW、ICE 或 ICW)作为教练候选人接受评估之前,应已具备与该级别认证相符的划桨技能、技术知识、救援能力、教学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
讲师发展研讨会(IDW)与讲师认证考试(ICE)组合课程——至少 3天(24小时)。
静水或水流平缓的河流,水流速度不超过1节(1.15英里/小时),风速不超过10节(11.5英里/小时),浪高不超过1英尺(0.3米)。
**双人组:**6名教练学员:1名教练培训师;若增加一名教练,比例可调整为12:2。教练学员人数上限为12人。
**单人组:**5名教练学员:1名教练培训师;若增加一名教练,比例可调整为10:2。教练学员人数上限为10人。
更多详情请参阅《SEIC政策手册》第7章。
本认证课程可由持有ACA二级:独木舟基础(或更高)或二级:河流独木舟基础认证的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