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讲,学员在作为教练候选人参加教练认证课程(IDW、ICE 或 ICW)的评估之前,应具备与该认证级别相称的划桨技能、技术知识、救援能力、教学能力、团队管理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
本课程适用于所有充气皮艇,包括传统带甲板型、无甲板型以及自排水型充气皮艇。负责评估的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必须乘坐充气皮艇进行课程教学。
讲师发展研讨会(IDW)与讲师认证考试(ICE)组合课程——至少 3天(24小时)。
河流中难度等级为I级及以下的急流。
急流等级包括难度范围上下两端的急流,分别标记为“-”和“+”。
5 名教练候选人:1 名教练培训师;若有额外的合格助理,比例可为 10:2。允许的教练候选人最多为 10 名。
更多详情,请参阅《SEIC 政策手册》第 7 章。
本认证课程可由持有 ACA 二级:河流充气皮艇基础(或更高)认证的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