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述

原则上,学员在作为教练候选人参加教练认证课程(IDW、ICE 或 ICW)的评估之前,应具备与该级别认证相称的划桨技能、技术知识、救援能力、教学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

3级:冲浪皮划艇教练应能够指导学员在中等海浪条件下,使用激流皮划艇、专用冲浪皮划艇和浪板进行冲浪皮划艇活动。

课程先决条件

课程时长

讲师发展研讨会(IDW)与讲师认证考试(ICE)组合课程——至少 3天(24小时)。

课程地点/可进入的场地

沙滩,海浪适中,以溢浪为主,浪组中偶尔出现较陡(直下)的浪,且可进入平缓、受保护的水域。此外,课程的部分时段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注:选择场地时,应仔细考虑包括其他冲浪者、离岸流、沿岸漂移、岩石及人工构筑物在内的各类危险因素。

课程规模

5名学员:1名教练培训师;若增加一名教练,比例可调整为10:2。学员人数上限为10人。

教练培训师

本认证课程可由持有ACA 3级:冲浪皮划艇(或更高级别)资格的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授课。

后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