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述

原则上,学员在作为教练候选人参加教练认证课程(IDW、ICE 或 ICW)的评估前,应已具备与该认证级别相符的划桨技能、技术知识、救援能力、教学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

本课程仅适用于配备大腿带的充气皮艇。负责评估的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也必须使用配备大腿带的充气皮艇进行授课。强烈建议使用带甲板或自排水型船只,而非开放式甲板型号。

课程先决条件

课程时长

讲师发展研讨会(IDW)与讲师认证考试(ICE)组合课程——至少5天(40小时)。

课程地点/可达场地

难度等级为 II 级至 III 级(含)的河段,在这些河段中,需要随水流机动以避开障碍物。

急流等级包括难度范围上下两端的急流,分别标记为“-”和“+”。

课程规模

5 名教练候选人:1 名教练培训师;若增加一名合格的助理,比例可为 10:2。教练候选人的最大人数为 10 名。

更多详情,请参阅《SEIC 政策手册》第 7 章。

教练培训师

本认证课程可由 4 级:急流充气皮艇(或更高)ACA 教练培训师或教练培训师教育者授课。

后续课程